河馬仔hiphip3678
註冊於: 30/08/2004 發帖數目: 6147 | 發表於: 2011-08-31 on 02:47
今屆Comic World 32(CW32)在上星期六及日(8月27及28日)再度在九龍灣展貿開幕.以往亦曾有兩天活動的舉行,而今次更見兩天分兩層的情況出現...
三樓的第一天是男性向而第二天是女性向讀者的日子,地下一層就是一般向的同人展場...兩天的人數可以看看以下兩天圖片的比較.
27/8(地下)
27/8(三樓)
28/8(地下)
28/8(三樓)
本人兩天都是約下午二時半左右入場,發現男性向的日子(星期六)人流較女性向(星期日)少得頗多,特別在步行時感覺到頗鬆動,需要排隊的檔口亦不多.而今年的通道亦闊度適中,甚少有擠迫的情況.
而更令本人意外的是,男性向的日子,空了的檔口的確比女性向多得多,可能這是反映了男性向的同人市場漸漸出現飽和的現象...
同場亦出現不少香港及外地之攤位,展版及電影的介紹...甚至亦較意外地有粵港政府部門之比賽宣傳
亦有繪馬給大家大顯身手
同場更巧遇電視頻道的報導...
台上表演也頗豐富,除了本地團體的表演外,還有秋葉東京的動漫音樂DJ表演,Mukoangie之類似講談式的喜劇,更有「The BEST VOICE動畫配音大賽」等等,亦有不少開心及感人場面.
當然亦有全球同人畫展,漫畫人物實體化比賽及一頁完漫畫故事比賽等等.
由於版權所限,畫展的圖畫是不可以攝影的,但本人的作品就沒有所謂了,希望大家喜歡.
而今次小弟很慶幸,能在「一頁完漫畫故事比賽」中得到一席第三.在此河馬仔多謝主辦的Comic World 32會方及東立出版集團外、還非常開心和畫師HECO@氣球魚屋合作。亦多謝喜歡此作品的朋友們。
如當日看不清的話可以看看這幅較大的圖呢,這是可以說是小弟的初次作品,小弟不才,還望大家多多指教.
當天除了有現金獎外,還有不少的獎金獎品及一些中華地區及馬來西亞創作的漫畫,能看見不同地區的作者的作品,亦感受到漫畫創作絕對是百花齊放,博大精深.
當然入到場內,一定是以同人創作為中心,當日亦購買了一些同人漫畫及書籍等等(未能盡錄請見諒)...
MINEKO@天空音匣及雪子@SNOW FACTORY等等的萌系畫冊及飾物
HECO及KAMUI之畫冊,星夢亭之FOLDER夾,及關注二次創作組織的探討版權問題之同人本...
今次的同人活動本人發現多了很多看板娘,在接近完結之前就把一些檔攤花絮放上來,在此多謝各個同人團體容許本人之訪問及拍攝.(未能盡錄,敬請見諒)
在最後總結,發現如果以兩天的日子分開販售的話,的確在感覺上會有機會把人流分散,而且男性向的同人市場,在近期的同人活動中總有被女性向的同人市場比下去的情況,今次的感覺更有點明顯,可能如以一天雙場地的情況會較能集中人流.
最後一點,在兩天的參觀及訪問中,有畫師及同人組織向本人題及.在他們賣同人漫畫或畫集的時候,曾有數位沒有表露身份,亦沒有穿著任何制服之「不明入場人士」,接近數個不同的同人檔口.他們以「檢閱」的形式,逐本書逐頁紙詳細由頭到尾仔細翻閱過後,放下便離去到第二個檔口繼續此動作.
檔主們都對他們的行徑產生懷疑,表示這些人士不像「同人愛好者」般觀看作品,他們亦說過以往在其他的活動亦見過有類似事件發生,由於入場者都算是「公眾人士」.他們都擔心會否因相關發售而產生任何問題.
本人看過會方有相關的條文訂明如有第II類相關物品發售時,檔主需要做些什麼去處理(如在作品中加有中英文法定警告告示的封條,包膠袋,核實對方是否附合法例規定等等).
檔主們最擔心就是如果在一些不知情或不在場或寄賣之時,可能出現誤會的情況.而且當中亦會有不少外地的參展組織,未必能夠全面理解相關法規.如果真的被一些不明人士投訴,萬一不幸因此而惹上官非的話,這絕對不是同人場上所有參與者願意見到的.
當然檔主應該依據會方及相關法例行事.不過由於同人組織始終不是商業機構,甚至會有不少的檔口只是兩三位朋友創作而矣,相信同人團體不會有法律部門及團隊之類,如遇上類似上述的情況下,有時手忙腳亂出錯都有可能發生,這樣無疑會為同人作者及發售團隊增加不少的壓力.
而如果類似事件真的頻密出現的話,由於同人書籍大多數都是會開放給同人愛好者先試閱後購買,某程度上有可能會對作者構成一種無形的「自我監察」.創作的題材及尺度會否因此改變,這樣亦是令人值得思考及研究的地方.
友誼不應有界限之分、只要大家互相共融的話、人人的臉上都可以同樣展現出陽光燦爛的笑容呢!
同樣居住在香港、來自日本的主角馬場樂子及姐姐馬場彩珠和香港的MARY CHAN、潮州的司馬蓮華、無分邊界、建立了珍貴的友誼。四位一起在鏡頭下做出「一、二、三、四」的手勢、在同一天空下以簡單的動作來留下這寶貴一刻!
今次亦是河馬仔首次和海外的同人朋友合作、由河馬仔出品設計、由來自台灣的同人團體希冀之翼之畫師---櫻野露---繪製而成。希望能體現創作無界限的精神呢。
WALLPAPER以<共享創意 署名-非商業性 3.0 香港 授權條款>發放。
*(圖中所述之看板娘人名純屬虛構、如有雷同、實屬巧合。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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